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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开发区产业链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5 16:10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厅开发区处

各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海关特殊监管区管委会,各参照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单位:

产业链“链长制”在全省开发区实施以来,在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和“六稳”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抗击疫情和保障生产秩序的新形势对全省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全省开发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讲话时“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保持产业链总体稳定”的指示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的机制优势,在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中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高效运转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九个一”工作机制。全省开发区要坚持“巩固、增强、创新、提升”的产业链八字方阵,健全“九个一”工作机制。围绕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以复工复产需求为问题导向,以提高复工率和产能恢复率为目标导向,高效运转“九个一”工作机制,为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制度保障。

二、抓好产业链特别是防疫物资产业链的“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工作。优先推动区内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生命健康、生活必需品等产业链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推进此类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复工复产。鼓励开发区内有条件的企业转产与抗击疫情密切相关的产品。在推动复工时要充分考虑区内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统筹区内外产业链配套企业资源,确保供应链、采购链、生产链闭环运作,保障企业生产的完整性,避免出现“缺个零件,停一条生产线”等问题。

三、扎实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经济稳企业政策措施。各开发区要充分运用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的制度动员力,落实落实好国家《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等和《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恢复生产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各级政府援企稳岗政策和资金,确保所有政策落到实处。

四、重点破解开发区复工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物流难等问题。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特别是对重要物资生产企业、短期受疫情冲击较大企业,要在贷款利率、期限、企业房租、用工成本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要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创新人才引进举措,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组织企业“线上招聘会”招聘人才。要充分考虑疫情期间道路管制的客观实际,围绕关键产业链重点企业产品结构,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协调生产物资运输车辆进出通道,打通物流运输的“最前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五、创新产业链招商引资方式。发挥产业链专业招商队伍作用,绘制产业链招商地图,对产业链上下游受疫情影响情况进行研究,及时跟踪客商需求和动态,建立联络机制,确保项目引进不断链,把疫情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运用我省数字经济领先优势,充分开展以商引商、境外机构招商和委托招商,探索“不见面”“云签约”招商模式,建好“云端会客厅”等对话方式。

六、推动产业链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要抓住春节后施工的黄金季节,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加强土地、资金、能耗等方面的保障,确保重大项目特别是制造业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七、提升产业链数字化水平。要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快制造能力平台化建设和开放,实现制造资源和生产能力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推动重点企业“机器换人”,减少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的用工人数,推动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强链工作;打造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提升产业链数字化水平。

八、全力保障复工期间防疫物资供给。开发区要加快开

发区产业链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区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生产力的排摸,实现区内企业物资互联互通;要主动开拓物资采购市场,提升服务企业“店小二”意识,筹集援助物资,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共筑抗疫坚固防线。

九、要切实发挥好链长制的关键作用和落实开发区的主体责任。开发区产业链“链长”要统揽全局,协调解决稳定产业链的各项实际问题。开发区要承担起稳定产业链的主体责任,畅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全省开发区要在产业链上互通有无,进一步加强产业协同。

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开发区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打赢企业复工复产攻坚战,为全省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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