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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牵头16部门出台提振大宗消费贯彻意见

发布日期:2021-03-18 15:5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消费促进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0〕299号)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近日,浙江省商务厅等16部门发布《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贯彻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这是围绕“十四五”促消费开好局出台的首个省级提振消费重磅政策。

《贯彻意见》要求各地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以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为主线,提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绿色循环消费、提振餐饮消费、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强化政策保障五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优化汽车限购措施,鼓励各地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快停车场地、充电桩、车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落实二手车经销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出行消费集聚区。

二是促进绿色循环消费。激活家电家具家居更新消费潜力,鼓励居民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产品。深化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三是提振餐饮消费。推动餐饮业数字化、国际化、品牌化、标准化发展,引领高品质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住宿企业拓展数字化服务,推进特色美食工程建设,培育一批特色美食实体项目,带动美食消费升级。

四是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乡镇生活服务,支持建设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提供综合生活服务。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五是强化政策保障。完善惠企政策措施,按规定为企业减免税负、提供补贴,放宽小微企业租金减免政策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民营、小微企业增加信贷计划,推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提质扩面,鼓励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统筹消费专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聚焦五大任务,督促指导各地共同抓好《贯彻意见》的落实,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消费促进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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