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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费专班召开第九次会议部署全年促消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26 16:5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消费促进处

3月25日,省消费专班第九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有关促消费部署,通报全年促消费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各领域消费改革破题新举措,开启全年促消费“征程”。省消费专班组长、副省长朱从玖主持会议,并就促消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朱从玖充分肯定去年消费专班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促消费以专班形式运作,开创先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取得成效。社零规模稳居全国第4,增幅好于全国1.3个百分点,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快速发展,生机勃勃,充分展现浙江特色。

对下步工作,他强调:一要合力攻坚,抓好重点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消费部署,抓当前与谋长远结合,充分挖掘消费高质量发展潜力。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推动健康、养老、育幼、文旅、体育等业态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抓好旅游消费市场的复苏,推动入境旅游消费。推动地标商圈、步行街品质化改造,持续打造放心品质消费环境。推进消费统计制度改革,探索构建全面反映我省消费实际情况的评价体系。二要守牢底线,确保消费安全。中央明确提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注重安全发展,来不得半点马虎。消费工作涉及居民生活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践行,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等工作,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确保老百姓安全消费。

省消费专班副组长、省商务厅厅长盛秋平通报我省1-2月消费市场情况,分析2021年消费机遇和挑战,部署下阶段重点目标任务。他指出:今年以来,省消费专班以争先创优、起步即冲刺的姿态,凝心聚力早谋划强部署,第一时间出台专班年度工作要点及20项重点任务清单、16部门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意见等系列政策“工具箱”,消费工作取得“开门红”,1-2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亿元,同比增长27.5%。总体来看,促消费工作稳中向好趋势不会改变,但疫情反复影响就业和收入,人口深度老龄化、杠杆率偏高制约消费增长潜力释放,高房价挤压消费支出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合力破题。

盛秋平强调,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重要窗口”建设一周年、数字化改革元年,消费专班工作要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消费工作部署,聚焦数字生活服务强省、高品质消费领先省、放心消费示范省建设,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创优势育热点,壮大数字新消费。全面实施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培育壮大一批重点平台、企业、行业和标杆区域。二是着力强流通补短板,布局消费新基建。深化国家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力争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比重下降0.5个百分点,完成新基建投资2000亿元以上。三是着力提能级优供给,拓展消费新场景。打造高品质消费集聚示范区,支持杭州、宁波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智慧商圈、步行街、夜经济试点建设,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规定。四是着力聚人气畅循环,做强消费新平台。持续擦亮“浙里来消费”金名片,打造“消费促进月”“金秋购物节”等品牌展会,支持各地举办消费嘉年华活动。五是着力固根本惠民生,构建消费新格局。强化供需两端同向发力,坚持稳就业与促消费扩内需双管齐下,完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的长效机制。六是着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顺滑切换。全面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平台。

最后,盛秋平就建立多指标评估、多维度监测的浙江消费多元指标评估体系进行说明,并提交会议审议。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建设厅、省文旅厅、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围绕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规定、促进居民增收壮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提振文旅消费、深化社零统计改革完善消费统计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消费促进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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