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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2021-2022年度重点培育电商平台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14 09: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电子商务处

为推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生态系统健全、可开发性和成长性好、集聚辐射力和创新竞争力强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重点培育电商平台企业的通知》(浙电商办[2021]年1号)、《浙江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培育的指导意见》(浙电商办[2019]6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审查推荐,专家组审核并经省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联华鲸选)等132家企业为2021-2022年度重点培育电商平台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9日)。公示期内,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与浙江省商务厅(机关纪委或电商处)联系,电话:0571-85211101。

附件:2021-2022年度重点培育电商平台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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