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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举办“直播电商 共富工坊” 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2 10:5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电子商务处

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22〕3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共富工坊”建设,发挥电子商务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优势作用,近期将组织开展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短视频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直播电商 共富工坊”为创作主题,充分发动全省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征集一批有创意、有质感、有传播度的短视频作品。内容以党建为引领、以产业升级为导向,围绕缩小“三大差距”,围绕“扩中”“提低”,打造电商助农新模式,培育农村消费新场景,完善电商共富新服务,推动农村直播电商成为“共富工坊”的基础支撑,成为“共富工坊”的重要组成,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在共富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商务厅

三、大赛运行及评选

(一)执行机构:浙江省商务发展研究会、浙江国际电子商务研究院、杭州唐怀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二)传播平台:参赛作品将统一添加大赛logo水印,在浙江商务、浙江宣传、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浙江国际电子商务研究院腾讯视频号等平台展播。

(三)大赛评委会

省商务厅邀约具有影响力的创意人、短视频专家、平台机构内容负责人等组成专家评审团。

(四)大赛评选规则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和专业指标两部分。基础指标部分占比60%,根据作品反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在带动主体发展、提高农产品水平、优化服务体系、扩大电商销售、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情况综合打分;专业指标部分占比40%,主要根据作品的创意度、专业度、传播度综合打分。

四、时间安排

(一)活动启动

时间:10月12日

(二)作品征集

时间:10月12日—11月25日

(三)评审公示

11月底,线上线下结合组织评审,评选出各个奖项并进行公示。

(四)颁奖典礼

时间:12月12日

地点: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分论坛·世界电商大会

(五)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5名,奖金10000元;银奖10名,奖金2000元,铜奖20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若干名。

五、大赛相关要求

(一)参赛途径

通过商务系统报名表填写大赛申报资料。原视频在大赛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black2471322407@163.com。

(二)参赛对象

全省在建或拟建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以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或展示为主题参赛,每个参赛主体报送1个作品。

2.作品形态不限。鼓励充分利用创意宣传片、微综艺、脱口秀、VLOG、微短剧等表现形式,充分利用声画、剪辑技巧、特效等技术手段,需添加中文字幕。

3.作品需通过旁白、字幕等形式介绍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在商务领域发挥的作用、带动主体发展、提高农产品水平、优化服务体系、扩大电商销售、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情况。

4.作品版权明晰,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无争议,创意不得抄袭。投稿即表示授权组委会用于赛事宣传及作品展播。

5.作品为MP4格式文件,分辨率为1280*720或以上,时长控制在3分钟左右,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四)参赛者权益

1.参赛主体有机会获得相应奖励和荣誉授牌。

2.优秀参赛作品有机会获大赛组委会推荐到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诗画江南 活力浙江”全球短视频大赛、“之江创客”全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

3.获奖作品有机会在省内主流媒体展播,视频创作者有机会接受主流媒体采访,分享“共富工坊”发展模式。

六、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电商处 陈成城,马丹丹(电话:0571-87056297)

附件:“直播电商 共富工坊”短视频大赛报名表.wps




浙江省商务厅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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