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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2-09354 文件编号: 浙商务〔2022〕10号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2-03-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公开形式: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体裁分类: 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8 09: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厅法规处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商务厅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发挥商务工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重要窗口”中的重要作用,严格依法行政。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制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全年组织厅党组法律学习会8次,厅党组成员全数通过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三是带头发声宣讲商务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研讨班、主题论坛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商务政策。

(二)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律所、领域专家分赴全省11个地市和11个县(市、区)开展24场外经贸法律大讲堂,为超过2000家外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邀请律师和专家开展5次“云”上法律微课堂,10次专题分享,举办云上大讲堂4次,帮助企业防控合规风险。我厅法规处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开发区条例》等修改、审议和立法调研工作。二是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通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出台《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1年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完成94项商务行政处罚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协调各地市商务部门完成事权交接协议签订和联合公告发布。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认领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相关任务,对“浙江省2021年全省版”和“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两张清单予以比对确认。三是动态调整和细化浙江省权力事项库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推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国家库事项认领率、实施清单编制率均达100%,全省商务系统已依托行政执法平台进行双随机检查5521次。

(五)法治保障工作持续开展。一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机关合同管理,制发《浙江省商务厅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工作,全年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执法检查10519次。三是组织全省商务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检查案卷1206卷。四是积极处理争议纠纷,2021年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涉外法律工作有效推进。一是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指导成立浙江省涉外法律服务联盟。二是联合省高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内高校等开展“浙江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三是主办“服务RCEP落地 共享全球发展新机遇”启动仪式暨“涉外法律服务走进自贸区杭州片区”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等精神领会要更加深入。目前商务系统内涉外法治人才稀缺,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力量需要进一步优化。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无专门法制机构,执法队伍中法律及专业人员比重低,专业化水平欠缺。商务部门任务职能复杂,工作任务与执法力量还不够匹配。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2年,我厅将继续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商务建设,推进商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商务法治建设的全过程,重点学习《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国际经贸规则等热点法律法规。推动法学专家、商务行政干部等深入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推进商务领域高质量立法。落实省人大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及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进《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立法工作。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报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打响特色普法品牌。拟制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完善商务普法工作体系。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加强“商务普法团”建设。深化商务普法与“三服务”结合,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建设商务系统法治文化。开展多形式的涉外法律服务学术研讨活动和“走进浙江自贸区”活动。

(四)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深化商务系统“证照分离”改革,梳理、调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监管权限,指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的运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综合监管机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

(五)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强化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推进商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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