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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05 17: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流通发展处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浙江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30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浙财建〔2022〕2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报送“畅流通、兴乡村、促共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相关县申报、专家评审、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3部门联合会审,会审结果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备案,并经省商务厅第14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确定2022年度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名单(形成“15+2”试点体系,“15”指的是15个2022年度试点县,“2”指的是省邮政集团和省供销社所属国有企业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5日-5月10日。

如对试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亚丽、蒋正伟,0571-87057594


附件:2022年度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

2022年5月5日


附件


2022年度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名单


一、15个试点县(市、区)

湖州市吴兴区、杭州市萧山区、松阳县、长兴县、永康市、遂昌县、桐庐县、舟山市普陀区、三门县、文成县、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乐清市、绍兴市越城区、临海市。

二、省邮政集团和省供销社所属国有企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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