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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促进二手车交易繁荣发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2-06-14 17:11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厅消费促进处

截至6月10日共收到函复7件。其中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公安厅提出修改意见6条;社会公众意见9条。我们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再次讨论,吸纳意见11条,并及时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

具体意见

采纳
情况

不采纳理由

备注

1

省公安厅

1、建议删除第四点中“公安部门办理过户应认可二手经销企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表述。理由:第六条中已提出相关要求。

采纳


浙政钉反馈

2、建议将第五点中“研究进一步放宽汽车限牌限行等政策。”修改为“研究进一步放宽小型客车限牌限行等政策。”理由:精准放宽车辆范围表述。

采纳


3、建议删除第六点中“严格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版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等便民利企措施”表述。理由:第五点已有相关表述。

采纳


2

省生态环境厅

无意见

采纳


浙政钉反馈

3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意见

采纳


浙政钉反馈

4

省税务局

1、关于“三、优化二手车交易服务”的修改意见:建议在“不得搞价格联盟或恶意竞争,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加上“不得以开发票名义收费”,即修改为“不得搞价格联盟或恶意竞争,不得以开发票名义收费,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采纳


浙政钉反馈

2、关于“四、完善二手车发票管理”的修改意见:建议将整段修改为“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企业、单位发生二手车交易,需先按照税法规定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凭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交易市场在为其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需按照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票面上备注增值税发票的代码和号码,同时保留该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与换开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一起存档备查。二手车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可自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过户应认可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省公安厅)”

部分采纳

不采纳责任单位添加:省公安厅,理由:已采纳省公安厅建议删除第四点中“公安部门办理过户应认可二手经销企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表述。理由:第六条中已提出相关要求。

3、关于“三、优化二手车交易服务”的修改意见:建议在“不得搞价格联盟或恶意竞争,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加上“不得以开发票名义收费”,即修改为“不得搞价格联盟或恶意竞争,不得以开发票名义收费,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采纳


5

台州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

1、关于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我们认为考虑到二手车是关系到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商品,同时存在着拼装、水淹、盗抢事故车辆的风险,为保证二手车经营质量,方便服务群众,必须要有车辆检验、交易服务等配套经营场所,应按照省和各市人民政府有关法规文件设定最低的市场场地面积和车辆展示厅面积,以及设置配套的基础设施。同时,为防治恶意竞争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市场商业规划。

采纳


通过台州市商务局反馈

2、意见中第四条、完善二手车发票管理: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坚持现行的税务政策

采纳


3、二手车交易市场向商务部门登记备案,这是应该的,但个体经销户已取得市场监督部门营业许可,还要向商务部门登记备案是否会造成政务多门,反复行政的情况。

不采纳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2号)第四条规定: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第三十三条规定: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

6

方志伟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打心底支持这个政策的实行,这是一个利民的好政策,促进了国五二手车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扩大了消费者选择的范围,希望能够早点出台落实。

采纳


领导信箱

7

蔡昌铙

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省外迁入限制。支持这个政策!

采纳


领导信箱

8

台州市德逸车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一、我司认为“一、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可能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1.从整个行业考虑:允许二手车市场以外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增加政府对行业统一规范监督的难度,易造成行业经营乱象;2、从消费者角度考虑:二手车市场以外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因没有市场方日常监管,经销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纠纷不能及时解决和维权难,消费者利益不能得到很好保障,易产生消费恐惧心理,从而影响整个行业的向好发展;

不采纳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设立二手车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因此,二手车经销企业只能设立在二手车市场,缺乏法律依据

个人信箱

 

 

 

二、我司认为,二手车经销企业自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会存在以下问题:1、高开增值税发票。未经物价部门评估,经销商和消费者为获得高额的银行贷款或出于其它目的,开具比实际市价高的增值税发票,从而获得银行贷款,这将极大增加银行放贷收款的风险,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行业的稳定。2低开增值税发票。经销商或消费者开具比实际交易车辆价值低很多的增值税发票,从而达到避税或逃税的目的,直接影响政府的财政税收。

 

 

 

 

不采纳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因此,二手车经销企业可以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9

尹邦顺

一、关于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我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以外,开展二手车经营活动,有经营场所的应该支持。但二手车市场准入条件,必须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明确举办市场者准入条件,土地是商业用地,市场场地面积必须要明确设定,市场场地总面积,和车辆展示厅总面积,市场标准的建设,有利于集中展示二手车的一个场所,也有利于民众方便选择各种车型的二手车,标准市场的建设很有必要。如果没有市场准入标准,随便找个几百平方米面积也可以开市场,那就乱套了,对整个行业发展不利,也会影响市容环境。

采纳


邮寄

二、意见中第四条、完善二手车发票管理: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与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发票一样吗?如果一样无税发票,那举办二手车交易市场就没有必要了。如果是经销二手车企业开出的是含税发票,那也应该支持办理各项过户手续,这样对交易市场不会造成冲击。这些文件条款必须明确表述。

 

 

 

采纳


10

陈君楠

    关于支持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意见: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浙江省一名普通市民,我支持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国家一些取消限迁的影响:对于政府:1、极大的提升了二手车的利用及开发;2、增加了流通性,服务范围更加广阔了也提高市场经济;3、同时带动了维修、保险、汽车配件等行业。二对消费者:1、有更大的购车市场可进行选择现如今二手限迁将会全面取消,购买二手车可以到别的省份或市区,这样将会有更大的市场可以选择,无论买车或卖车都将有较之前相比更合适的价格。2、消费者选择增大但市场水准或参差不齐这项规定实施后将全面带动二手车行业,给消费者一个良好的选择空间。老百姓买二手车选择面更加广阔了。选择和考虑二手车的人会增加。致尊敬的领导,感谢百忙之中查阅,谢谢。

采纳


领导信箱

11

殷迎春

呼吁取消国五限迁,方便百姓出行,促进民生发展,我的车是外地牌照,签不进来,感觉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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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12

张冬冬

希望落实国五排放二手车流通交易,推动二手车市场流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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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原文链接:http://www.zcom.gov.cn/art/2022/6/1/art_1229351983_58935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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