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和商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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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厅起草了《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商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15日前反馈至省商务厅。 联系人:周慧琦 联系电话:0571-86082353 联系邮箱:zjswtfgc@163.com 附件1: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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