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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3-00011 文件编号: 浙商务〔2023〕8号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3-02-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公开形式: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体裁分类: 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09: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厅法规处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商务厅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召开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全年组织厅党组法律学习会4次,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厅机关干部全员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三是带头发声宣讲商务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研讨班、主题论坛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商务政策。

(二)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制定并印发《2022-2025年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商务厅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构建“线上线下”齐发力的宣传机制,深入推进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重点宣传与商务高质量发展相关的《外商投资法》《出口管制法》等相关法律,突出做好《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等商务特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的审议工作。认真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的立法调研组,到杭州、宁波、金义、舟山四个自贸片区开展立法调研。《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于2022年3月18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二是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通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出台《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持续跟进《浙江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做好国家库事项认领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工作。二是推动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印发《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切实抓好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年度计划任务的推进落实,推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五)做好法治保障工作。一是积极稳妥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2022年收到童云波等诉商务厅、方少华诉商务厅共计9起行政案件。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及时回复行政答辩状,出庭进行应诉,童云波等案一审、方少华案一审及二审均胜诉。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真做好历年省商务厅印发的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对协议书、招标文件等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全覆盖。

(六)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开展涉外法律实务研究。组织高技术企业以及天册律所、北京中伦(杭州)律所、北京德恒(杭州)律所,开展数据出境安排评估的专题研讨及对接服务会,对企业开展数据出境安排评估提供咨询与服务。二是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浙江省涉外法律服务联盟作用,组织三场“涉外法律服务走进浙江自贸区”活动,在数据安全、出口企业合规、涉外知识产权等方面,为自贸区的片区创新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

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以下不足:学法用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商务部门任务职能复杂,行政执法力量需要进一步优化,工作任务与执法力量还不够匹配。

二、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省商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推动法学专家、商务行政干部等深入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推进商务领域高质量立法。认真落实省人大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及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浙江省开发区条例》的立法工作。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报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打响特色普法品牌。拟制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完善商务普法工作体系。重点学习《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法》《出口管制法》及自贸区政策法规等重点热点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加强“商务普法团”建设。开展多形式的涉外法律服务学术研讨活动和“走进浙江自贸区”活动。

(四)提高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完善省商务厅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强化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推进商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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