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现公布《浙江省商务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承办单位按照《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浙商务办发〔2018〕71号)有关要求执行 。
附件: 浙江省商务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4月4日
附件
浙江省商务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处室
完成时间
决策依据
决策承担单位
实施计划
1
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消费处
2023年5月底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省商务厅
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最后印发《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2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厅属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
法规处
2023年8月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最后印发《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厅属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