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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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及有关通知对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们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现就清理结果征求意见。如有修改建议,请于8月5日前反馈省商务厅法规处。 联系人:王雪莲 电 话:0571-87050826 邮 箱:zjswtfgc@163.com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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