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老字号”企业信息变更前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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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浙商务联发﹝2023﹞41号),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有关设区市商务部门申报的“浙江老字号”企业信息变更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拟同意“乳雪楼”“松盛园”“傅同春”3家“浙江老字号”变更企业名称,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书面向省商务厅反映公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异议人情况介绍,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关系,存在的异议、具体理由、证明材料及诉求等)。异议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签署实名。公示期截至2024年12月2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毛连城 电 话:0571-87052190 地 址:杭州延安路468号省商务厅消费处 邮 编310006 附件: “浙江老字号”变更公示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浙江老字号”变更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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