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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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们对2023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清理结果征求意见。如有修改建议,请于10月15日前反馈省商务厅法规处。 联系人:苏程毅 电 话:0571-87051567 邮 箱:zjswtfgc@163.com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商务厅 2024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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