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征求《关于促进健康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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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健康消费的决策部署,按照《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有关工作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健康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8月14日。请书面反馈至邮箱:yin.huaping@163.com。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要求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华萍,电话:0571-87051148。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促进健康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商务厅 2025年7月15日 关于促进健康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健康消费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有效丰富健康消费供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扣健康消费新趋势新特点和新需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创新政策措施,优化健康消费相关商品与服务供给,着力打造健康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推动相关消费业态融合创新发展,更好满足居民健康消费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健康饮食消费水平。依托“味美浙江”餐饮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各地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健康菜品。支持“三衢味”“丽水山耕”等省内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快销售专区、专柜全省布点,强化品牌“绿色、健康”形象宣传。深入推进餐饮营养健康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食堂及餐饮企业推出健康食谱,编印食养指南。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工艺研发、产品创新与品质把控,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支持金华、台州、丽水等地发展特色药膳食品,打造药膳品牌。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为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等患者提供膳食及运动健康指导。(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 (二)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抽检有机食品认证有效性。深化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度改革,健全保健食品事前审评与事后评价机制,优化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审查注册流程。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价监竞争守护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特殊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保健食品、"一老一小"相关食品领域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健康运动基础设施。支持各地市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体育场馆等设施,组织乡镇街道开展全民健身器材补全更新,实现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省打造一批体育服务综合体、健康消费综合体,推动各类体育场馆开放共享,鼓励机场、公园、商业综合体引入微型健身房。培育冰雪、马术等引领性时尚休闲体育项目,建立项目建设清单。加快推进临安、桐庐、奉化、文成、长兴、安吉、天台、莲都等县(市、区)提升冰雪运动基础设施水平,建设冰雪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四)促进银发经济提质升级。支持面向老年群体的健康管理、养生保健业态深度融合,推动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产品研发应用。发展"智慧养老",建设智慧养老院,引入智慧照护服务管理终端,实现智能护理与健康监测功能。推进家庭、商业场所、景区适老化改造,出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开发适老产品,组织申报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拓展养老服务"爱心卡"覆盖面,优化助餐、助洁、助急等服务,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爱心卡"。支持地市组织健康讲座、老年大学等活动,丰富老年群体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五)加快发展健康消费业态。依托富集的绿水青山、村落田园与自然风光资源,围绕旅游景区及重点文旅项目打造康养消费集聚区。积极探索旅居康养、疗愈康养等新兴业态,支持湖州、舟山、丽水等生态环境优越、自然资源富集的地市,精心设计山林游览、山水疗愈等康养目的地,布局建设康养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等设施,为中老年群体构筑优质的旅居疗愈康养环境。面向中青年群体,打造骑行、徒步、垂钓等主打舒缓减压的运动康养产品体系,丰富足疗足浴、针灸推拿、温泉洗浴等保健类项目,全方位护航中青年身心健康。着力培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运动康复、母婴照护、"中医药+"等融合型业态。(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六)拓展体育运动消费空间。丰富户外运动产品与服务供给,构建涵盖专业教练、导览服务、装备租赁销售及保险保障的户外运动服务体系。发挥我省运动用品产业优势,强化科技赋能与智能化应用,推动智能健身、户外运动、冰雪运动等装备器材全产业链升级。释放体育赛事消费潜力,依托亚运场馆等优质场地资源,持续举办多层次体育赛事,鼓励开展群众性赛事活动,力争年均举办国际级赛事超30场、国家级赛事逾200场、省市级赛事突破1000场。开展"跟着赛事游浙里"主题推广,推动体育赛事进景区、入街区、驻商圈,开发一批商旅文体深度融合的特色旅游线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体育局、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商务厅) (七)引导健康产业多元发展。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现代服务业态。推动体检机构向专病筛查与检后管理延伸服务链,倡导重大疾病早筛早检,推广创新型健康体检产品与检测技术。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支持兴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专业机构,深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挥杭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优势,有序引进外资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化康养服务合作。鼓励自贸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布局生物医药、医疗旅游等健康产业,开发体验性强、参与度高的康复疗养与休闲养生旅游产品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八)提升智慧健康消费水平。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发展人工智能问诊、移动应用购药、线上医疗咨询、远程健康监测等智慧健康消费新业态。探索“人工智能+健康”创新模式,开发场景化、互动式、沉浸式健康服务新场景。鼓励企业创新推出智能健康设备、智慧健康检测器械等产品,持续丰富健康消费供给。(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经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九)丰富健康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各地结合消费提振工作部署,统筹策划各类展会、促销及宣传推广活动,加强对健康领域消费品与服务的推广力度,组织健康产品展销,鼓励地市视条件发放健康消费专项券。积极对接消博会、进博会、广交会参展企业,组织健康类品牌来浙展览展示,促进供需精准衔接。鼓励企业依托数贸会等平台开展健康消费新品发布、新技术首发。(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 (十)强化药店健康促进功能。深化医保电子处方应用,保障电子处方在定点医药机构顺畅流转。支持参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优化"浙里云药房"购药医保支付服务,制定《定点零售药店开通"浙里云药房"互联网医保结算实施指南》,着力提升"浙里云药房"药店入驻数量,完成扩面目标。探索扩大"浙里云药房"医保结算覆盖范围。引导零售药店拓展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多元功能。发挥执业药师专业优势,开展合理用药指导、慢性病管理等健康咨询服务,普及健康消费理念。(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十一)强化居民医疗保障服务。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要求,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流程。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全省重点人群免费开展结直肠癌筛查。为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指导各地依据《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稳步提升AED项目配置率。持续深化“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实现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直享”100%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财政厅) (十二)宣传推广健康理念知识。组织指导中医养生保健、营养指导、药膳食疗等活动,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积极落实“合理膳食健康生活”科普宣传方案,结合“全民营养周”等契机,在全省开展“体重管理”“睡眠管理”专题宣传,引导公众养成健康作息习惯,普及健康饮食知识。联合餐饮、营养等相关协会及专家,推进健康知识进社区活动。通过各级广电媒体、网络平台开设优质健康科普专栏,传播健康知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三、保障措施 强化部门协同,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各地市要充分认识健康消费重要性,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因地制宜推进健康消费提振工作。强化分析研判,运用AI、大数据对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等需求进行深度分析,对体育消费、康养消费、银发消费、“AI+健康”等重点领域强化运行监测与趋势研判。强化交流共享,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及时上报优秀做法,并在全省范围内有序复制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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