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项目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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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2号)要求,经县市初审推荐、部门初审、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29项(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22年3月21日。期间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省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571-87050825。 附件:2022年度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项目拟支持名单.docx 浙江省商务厅 2022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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